关于给予陈浩等6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通知
陈 浩,男,20岁,江苏徐州人,装饰10-1班员工;
吕宏达,男,20岁,江苏徐州人,装饰10-1班员工;
朱 显,男,20岁,江苏徐州人,装饰10-1班员工;
李光智,男,21岁,江苏徐州人,装饰10-1班员工;
许亚楠,女,19岁,山西晋城人,装饰10-1班员工;
李 婷,女,22岁,山东济南人,装饰10-1班员工。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陈浩等6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
此决定。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