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葛子维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葛子维,男,21岁,吉林辽源人,装饰10-1班员工。
2011年8月22日至9月30日,葛子维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累计旷课9个学时。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葛子维同学通报批评。
此决定。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七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10-07浏览次数:2699
关于给予葛子维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葛子维,男,21岁,吉林辽源人,装饰10-1班员工。
2011年8月22日至9月30日,葛子维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累计旷课9个学时。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葛子维同学通报批评。
此决定。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