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岩、王琪2名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10-22浏览次数:1706

装饰学字[2011]27

 

关于给予张岩、王琪2名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岩,男,20岁,江苏淮安人,动画11-1 班员工。

  琪,男,19岁,安徽宣城人,装饰11-3 班员工。

20111019日至1020日,张岩、王琪2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在员工公寓内使用打火机,电吹风,给公寓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张岩、王琪2名同学通报批评。

此决定。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