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2学期教材选用(征订)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12-07浏览次数:1717

关于2011-2012-2学期教材选用(征订)的通知

各院、部: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教材按时发放,教材选用需要在1215前完成工作。
  为配合已使用的数字化校园系统及新的教务管理系统,本学期教材选用的方法有了较大的变化,请各院、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选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优先选用国家级优秀、国家级重点、国家级规划、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高职高专教材,优先选用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成果教材,不得选用中职类教材。
  2、优先选用库存教材。其他应在《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中选用。
  3、注意选用教材的稳定性,平行班级相同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种教材。对于首次使用的教材要慎重选用,如选用要经本院经理批准。
  4、教师个人不得私自订购、发放教材。
二、教材选用方法:
  1、选定的教材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在安排教学任务时直接选取录入。
不需要教材的课程设为无教材;暂时未确定的请在库存中选择待定;已经选定的教材如在库存目录中均不存在,也选择待定
  2、选择为待定的教材,需要及时报送Excel文档;同时,报送打印、并由  本单位领导签字的纸质文档。
  选用教材的需填写以下内容:课程名称、使用班级、教材名称、出版社、作者(主编)、版次要求和任课教师,未注明版次要求的将按最新版次订购。
  特别提醒,课程、教材、出版社、班级请一定要用完整、准确的全称;
  不同班级选用同一教材时,按班级分行填写。
  3、各院、部的教研室在分配教学任务时,应将该课程已选用的教材名称通知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教师应按此教材备课,组织教学,不得另用其他教材。
  4、各院、部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选用教材;否则不能保证按时发放材料,若因此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将扣除量化考核分。
  5、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教材的,须填写《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若因教学任务有调整变更教材的,请按待定处理,并及时报送教材科。

                                                    教务处     
                                                 20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