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学字[2012]6号
王坤杰,女,18岁,河南商丘人,视觉10-1 班员工。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坤杰同学记过处分。
此决定。
发布者: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发布时间:2012-04-19浏览次数:2263
装饰学字[2012]6号
王坤杰,女,18岁,河南商丘人,视觉10-1 班员工。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坤杰同学记过处分。
此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