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学字[2012]29号
吕向辉,男,21岁,江苏徐州人,广告11-1班员工。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吕向辉同学警告处分。
此决定。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发布者: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发布时间:2012-09-24浏览次数:1813
装饰学字[2012]29号
吕向辉,男,21岁,江苏徐州人,广告11-1班员工。
为严肃校规校纪,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经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吕向辉同学警告处分。
此决定。
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