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迟等三十七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李 迟,男,园林15-1班员工;
刘梓良,男,园林15-1班员工;
刘禹林,男,园林15-2班员工;
郝春雨,男,装饰14-1班员工;
储宗源,男,装饰14-3班员工;
曹 斌,男,装饰14-3班员工;
杜鹏根,男,装饰14-3班员工;
葛棒棒,男,装饰14-3班员工;
王 松,男,装饰14-4班员工;
王学良,男,装饰14-4班员工;
解国强,男,装饰14-5班员工;
孙瑶昇,男,装饰14-5班员工;
徐佳佳,男,装饰14-5班员工;
赵 天,男,装饰14-5班员工;
耿雪莉,女,装饰14-5班员工;
王裕龙,男,建设14-2班员工;
滕 尧,男,建设14-3班员工;
王子贤,男,建设14-3班员工;
崔连东,男,建设14-2班员工;
李若祥,男,建设14-2班员工;
聂 寻,男,建设14-2班员工;
王金钟,男,室设14-1班员工;
丁跃林,男,园林14-1班员工;
陆 伟,男,园林14-1班员工;
葛永超,男,园林14-2班员工;
郭念博,男,园林14-2班员工;
吕佶衡,男,园林14-2班员工;
柳旭乐,男,古建14-1班员工;
张硕峰,男,古建14-1班员工;
李 可,男,环艺14-1班员工;
李 鑫,男,环艺14-2班员工;
陆 壮,男,环艺14-2班员工;
杨 洋,男,环艺14-2班员工;
陈建宇,男,环艺14-3班员工;
赵 琰,男,环艺14-3班员工;
周梓恒,男,环艺14-3班员工;
高培人,男,建设15-2班员工。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至第十五周,李迟等三十七名同学三天以上连续未刷卡。
根据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给予李迟等三十七名同学通报批评。
对本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